道路交通安全中,最讓車主痛恨的恐怕就是碰瓷了。那么,男子碰瓷被撞飛,車主是否承擔責任?
案情簡介:
事情發生在晚上7點多鐘,滁州市西澗路城西水庫路段。從事發當時的監控中我們可以看到,兩男一女先后穿過西澗路,不知何故在路邊嬉戲打鬧,此時一輛沿著西澗路由南向北行駛的皖m牌照轎車行駛至該路段,已明顯減速。然而讓轎車司機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嬉戲打鬧中的該名女子竟然毫無征兆地沖向轎車,并夸張地趴在轎車車頭。
轎車內的一名乘客下車和該名女子理論,并將她在車前的女子拉開,隨后轎車駕乘人員駕車離開了現場。
然而這名女子并沒有離開現場的意思,而是站在馬路中央,試圖等待下一個目標。沒成想兩分鐘后被后方另外一輛快速行使的蘇a牌照轎車撞飛,并重重地摔倒在地。
接到報警后,滁州交警迅速趕到事發地點,并聯系救護車輛將傷者送往醫院救治。據了解,被撞女子馮某,20出頭,渦陽人,無精神病史。由于事發當時馮某受到激烈撞擊造成頭部、腿部等多處受傷。而慶幸的是,經過醫院救治目前已無大礙,至于該名女子涉嫌“碰瓷”的具體原因,當地警方正在進一步的調查中。
如果撞死碰瓷的人,責任如何判定?
首先,車輛要保證無責,不能超速,違規。對于行人故意造成自身傷害的行為,司機不承擔任何責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在很大程度上加強了對行人和非機動車的保護,但這并不意味著無限度的寬容。如果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行人一方故意造成的,再讓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顯然是不合情理的。
相關法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且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民法通則》第123條第二項規定“如果能夠證明損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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