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制網記者劉子陽
2014年底,蔣某拿到了5萬元國家司法救助金,家里五口人也解決了低保,蔣某獨自養活兩個老人和兩個女兒,對于沒有固定工作和經濟來源的她來說,這無疑是雪中送炭。
七年前,湖南省永州市的蔣某和其丈夫王某與人發生爭執,王某被持刀殺害,法院判處被告人死緩,賠償損失五萬元,但因罪犯尚在服刑,其家中也無財產可以執行,5萬元賠償款成了一紙空文,現實中這樣的案例不在少數。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要健全國家司法救助制度。2014年1月,中央政法委、財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6部委聯合印發《關于建立完善國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效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及時化解矛盾糾紛。
中央政法委隊建室負責人表示,經過各地各有關部門兩年來的努力,國家司法救助制度已在全國基本建立并取得初步效果,結束了我國沒有統一完備的司法救助制度的歷史,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群眾給予了高度評價。
救助資金納入財政預算
司法救助難是長期困擾政法機關一個突出問題,也是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當前,我國正處在社會矛盾凸顯期、刑事犯罪高發期。越來越多的矛盾以案件形式進入司法領域,一些刑事犯罪案件、民事侵權案件,因案件無法偵破、被告人沒有賠償能力或賠償能力不足,致使受害人及其近親屬得不到有效賠償,生活陷入困境的情況不斷增多。
近些年來,各地政法機關為解決這一問題,探索開展了刑事被害人救助、涉法涉訴信訪救助、執行救助等工作,但由于政出多門、工作不規范、救助資金缺乏保障,始終沒有形成統一完備的國家司法救助制度。
意見的出臺為各地開展國家司法救助工作提供了政策指導,到2014年底,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都出臺了具體實施辦法,進一步明確了救助條件,細化了工作流程,使這項工作有章可循,更具規范性、操作性。
近兩年,中央財政每年下撥7億元的國家司法救助資金,撬動地方加大資金投入力度。2014年,各地財政共安排救助資金17.7億元,2015年,預算資金達到22.4億元,所有省級財政、95%的市級財政、93.4%的縣級財政,把國家司法救助資金納入了財政預算,有19個省(區、市)實現了省市縣三級財政預算全覆蓋。
明確救助對象標準程序
什么樣的人能得到國家司法救助?司法救助的標準是什么? 救助需要經過哪些程序?國家司法救助與其他救助什么關系?意見對些方面作出明確規定。
意見規定,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權,無法通過訴訟獲得有效賠償,造成生活困難的當事人或近親屬可以得到國家司法救助。具體有四類人員:受到犯罪侵害導致死亡、重傷、嚴重殘疾、急需醫療救治的刑事被害人;受到打擊報復的舉報人、證人、鑒定人;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人員;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同時,對案件發生有重大過錯的、拒絕配合查明犯罪事實的、生活困難非案件原因導致的等6種情形,一般不予救助。
意見明確,救助標準以案件管轄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準,一般在36個月的工資總額之內,各地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作出細化規定。
中政委隊建室負責人說,具體到每一起案件的救助金額,要綜合考慮救助對象實際遭受的損害、有無過錯以及過錯大小、個人及其家庭經濟狀況、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所必需的最低支出、以及賠償義務人實際賠償情況等。但無論什么情況,救助金額都不得超過人民法院依法應當判決的賠償數額。
意見對救助程序也有規定,一般要經過告知、申請、審批、發放四道工序。當事人也可以根據自身實際,直接提出申請。辦案機關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給予救助和具體救助金額的審批意見,并在收到財政部門撥付款后的2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領取救助金。
中政委隊建室負責人表示,國家司法救助是一項輔助性救濟措施,重點是解決符合條件的特定當事人生活面臨的急迫困難,對同一案件的同一當事人只進行一次性救助。對于未納入國家司法救助范圍或者實施國家司法救助后仍然面臨生活困難的當事人,符合社會救助條件的,應當依照規定向相關部門申請社會救助。對于因政法機關辦案過程中侵犯當事人合法權益,給當事人造成損害的,應當通過國家賠償程序解決。
提高規范化把好事辦好
數據顯示,今年1至7月,中央政法各單位共接待涉法涉訴來訪8.9萬人次,同比下降9.1%,這與國家司法救助制度的建立密不可分。
中政委隊建室負責人表示,盡管國家司法救助制度已經基本建立,但運行初期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下步重點是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水平,真正把好事辦好。
據悉,從中央層面,中央政法委將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研究完善國家司法救助與法律援助、訴訟費減免、社會救助等的銜接機制,充分發揮各項救助政策的集合效應,共同兜住社會保障底線。
同時,加大對各地工作的督促指導力度,切實解決部分地方資金缺口較大的問題,努力做到“應救盡救”。中央政法單位重點是制定完善本系統的救助工作細則,結合典型案例,加強對下指導,解決系統內工作不統一、不規范的問題。地方層面,重點是細化各類案件的救助標準,解決各地區、各部門之間“同案不同助”的問題;縮短救助審批、資金發放的時間,提高及時救助的及時性;建立與有關部門的聯動機制,切實解決受害當事人的生活保障、醫療、就業、住房等方面的實際困難。
中政委隊建室負責人透露,將逐步推開救助公開制度,將救助的對象、救助理由、救助資金主動公開,接受社會的監督,讓老百姓心中有數,講好救助急難、化解民憂的感人故事,提高人民群眾的獲得感。
法制網北京12月7日訊